文字的稱謂:
一、東漢許慎《說文解字.敘》云:「倉頡之初作書,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;其後形聲相益,即謂之字。」
二、宋鄭樵《通志.文字略》云:「獨體為文,合體為字。」
三、文是依據各類事物而畫出的形象,乃獨體的「初文」;字是由文孳乳而成,既可會意,又可形聲。
中國文字的稱謂:
《周禮.外史》:「掌達書名。」鄭玄注:「古曰名,今曰字。」
《左傳》:「於文,止戈為武...
↧